2017年第1号
四川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绵阳市创建“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”
预验收情况的公示
按照国家质检总局《关于印发“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”验收工作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要求,应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,省质量强省办于2017年9月27日—29日,组织产品质量、工程质量、服务质量、环境质量等方面的9名专家,按照采取听汇报、查资料、看现场、与市民代表座谈、听建议等形式,对绵阳市创建“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”活动进行逐项严格考核验收。
通过预验收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评价,认为绵阳市创建活动措施有力,成效明显,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创建“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”正式验收条件,拟同意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并提请正式考核验收。根据规定,现对预验收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向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17年10月10日—17日
联 系 人:杜泽均 易 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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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单位:四川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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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7年10月10日